注意事項:
本系統帳號僅提供予使用者於學習扶助使用,請配合個資法相關規定,勿將帳號權限及權限所得檢索之資料任意揭露於學習扶助無相關之他人。
一、 |
科技化評量系統自本(104)年2月24日至4月10日開放預約與施測,國定假日除外(和平紀念日連假、清明節連假)。 ※依國教署公函,本次測驗延長施測時間至4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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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測驗施測對象與考科: (一)、曾參與103年度9月篩選測驗之學生,其國語文、數學、或英文任一科目測驗結果未達60分者(即屬該科學習低成就者) 即需參與學習成長測驗。 (二)、承上,該等未達60分之科目為必須測驗科目(如國語文與英文均未達60分者,則國語 文與英文為學習成長測驗之必測科目)。已達60分之科目為選考科目,由學校任課教師依學生學習狀況進行評估,決定是否勾選加考該科目。 (三)、未參與103年度9月篩選測驗,且以手動方式轉入個案管理名單之學生,由學校任課教師依學生學習狀況進行評估,決定勾選學生應參與測驗之科目,且每位學生至少應勾選一科目進行測驗。 (四)、為持續追蹤輔導所需,實施方案之個案名單,無論是否已接受本署補救教學資源扶助,均須參加成長測驗。於本測驗期間始納入之個案,亦需參與測驗。 |
三、 |
施測方式:二至三年級為紙筆測驗,四至九年級為電腦化測驗,其中英語測驗包含聽力測驗,需另備耳機(亦可採廣播方式撥放),數學科可帶紙筆與測量工具,以便計算。 |
四、 |
紙筆測驗卷下載時間自於2月24日起開放下載,請先安裝解壓縮軟體,試卷請以A3或B4紙張列印。 |
五、 |
紙筆測驗學生作答情形上傳時間同正式施測時間,測驗時間結束將關閉測驗系統與紙筆測驗作答情形上傳功能,屆時仍未上傳者,視同缺考。 |
六、 |
為簡化各校資料紙筆測驗資料處理費申請作業,本次測驗資料處理費用將與本年第2次學習成長測驗合併撥付。 |
七、 |
本次測驗作業之系統操作流程與常見問題,請各校可參閱於本網站「操作範例」與「問答集」等資訊,並請於施測期間隨時留意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之公告。 |